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第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金国(2008)
7号 |
桐木镇原桐木供销社、加油站、林业站一带 |
46823.35m2
(其中A块35880.8 m2;B块10942.55 m2) |
商业住宅 |
≤40% |
1.8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500 |
2100 |
出让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29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29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16时(节假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证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需在A地块范围内按桐木综合市场总平面图的规划要求无偿安排1515平方米土地给金秀县石油公司建设加油站。
2、竞得人需在A地块范围内按桐木综合市场总平面图的规划要求建设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的新市场与旧市场进行置换,新市场应按金秀县市场服务中心要求完善各种市场配套设施(水、电、路、排污、摊位等),达到开业条件;旧农贸市场(即B块土地)由竞得人开发建设,但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八、此公告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进行查阅。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解放路137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华海 闭炳德 联系电话:0772-6212908 6213133 13737289658
开户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土地交易所
开 户 行:农行金秀县支行 账号:170101040006199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