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土地出让公告2008年第20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08] 第20号
经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原中江商场及周边地块(0820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0820 |
东至民宅及保险公司、南至北京东路、西至九华中路、北至巷道 |
出让面积为10998 |
商业
办公
酒店 |
<6.0
(含地下商业) |
<54% |
40年 |
4000 |
800 |
“毛地”拍卖, “部分净地(地块内原中江商场主楼13372平方米建筑物由竞得人拆迁,拆迁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产权人商谈并承担费用)”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月 1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0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08 年 12月 30日,到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30 日 16:00 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8 年 12 月 30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08年12月31日16:00时;若报名不足3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12月31日8:00时至2009年1月16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09年1月14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09年1月14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净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土地出让金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4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8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640万元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16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则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到期不能完工,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全部无条件扣除。
(六)该地块竞得人须自行拆除中江商场主楼(出让红线范围内靠南侧)约13372平方米建筑物(占地约4.2亩),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使用权补偿事宜由竞得者和中江商场产权人商定并承担补偿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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