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出让公告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株国土拍告字[2008]第024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竞买保证金 |
拍卖起叫价 |
增价
幅度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天元区十区 |
66151.75 |
商业、住宅 |
8000 |
14884 |
5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建筑密度:≤28%;建筑容积率:≤3.3;绿地率:≥30%;建筑限高90米。 |
单位:平方米、万元
拍卖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储备成本,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按现状条件交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7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招拍挂区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7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7日下午5:00止(竞买保证金一律不得由他方代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08年12月18日上午12: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19日上午9:30在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
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685131、8685132
联系人:李向红、张桂秋、沈洁
保证金帐户:
收款人:株洲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所;
帐号:823817341508092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江北路支行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200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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