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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土地出让公告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忠义小区西端西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宗。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市国土资源局授权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武冈市土地交易经纪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一)地块位置:忠义小区西端西栋

(二)出让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拍卖起始价等见下表: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每宗)

拍卖起始价(万元)

2008—38--01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7号

151.7

住宅

70

4万元

21.00

2008—38--02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8号

151.7

住宅

70

4万元

21.00

2008—38--03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9号

234.95

住宅

70

4万元

32.50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70年

(四)用地条件:出让地块用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五)规划要求: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审批图,竞得者必须严格按规划审批要求修建。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每宗地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到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规划图;

(5)成交确认书;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到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报名时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领取竞买标志牌以及参加拍卖会。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拍卖会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我中心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可陪同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各宗地的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的增价幅度每宗地为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七、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交给拍卖主持人,拍卖主持人现场开启密封件。(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二)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人或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三)竞得人当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竞得人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契税(按成交价的4%收取)、佣金(按成交价的2%收取)、价调基金(按成交价的1.5%收取)、测绘费(300元/宗)及登记工本费。用地规划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五)出让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结果。

八、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三)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相关税费及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缴付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其他税费。

(九)竞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当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自行办理用地规划审批手续。竞得人付清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并办好规划手续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拍卖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武冈市土地交易经纪中心

2008年12月9日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国土资告字[2008]38号

经武冈市人民政府批准,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忠义小区西端西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每宗)

拍卖起始价(万元)

2008—38--01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7号

151.7

住宅

70

4万元

21.00

2008—38--02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8号

151.7

住宅

70

4万元

21.00

2008—38--03

忠义小区西端西栋9号

234.95

住宅

70

4万元

32.50

用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规划要求:规划要求详见规划审批图,竞得者必须严格按规划审批要求修建。

注:起拍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其他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到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到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30日9:00 时,在武冈市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

七、本次拍卖授权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4229382  13789176388 15873763527   

联 系 人:  李琳     杨鸿程

开户单位:武冈市会计核算中心(土地交易经纪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武冈市支行

账    号:200000876

 

武冈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9日

 

 

 

 

 

 

 

 

 

 

竞  买  申  请  书

 

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武冈市土地交易经纪中心

经认真阅读忠义小区西端西栋地块的拍卖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中心于20081230日9:00时在武冈市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的忠义小区西端西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我方愿意按拍卖文件规定,交纳拍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

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1、                         

2、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号:                                      

电    话:                                     

申请日期:               

 

 

 

竞买资格确认书

 

           

你方提交的对忠义小区西端西栋地块的竞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所提交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拍卖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竞买资格。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我中心于200812309时在武冈市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08 1230武冈市政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中,        竞得忠义小区西端西栋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成交总价不包括其他税费)。该地块用地面积       M2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应当于          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 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交清成交价款、佣金(按成交价的2%收取)、契税(按成交价的4%收取)、价调基金(按成交价的1.5%收取)、测绘费(300元/宗)。并在成交当日与武冈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交清应交款项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份,拍卖人执  壹 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拍卖人: 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竞得人:                  

2008 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