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出让公告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及《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4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堂对编号为G15-08-017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12,847.9平方米(折合19.2719亩),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横门西二围,现状为已平整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二、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用地规划与建设条件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地块时必须符合市规划局《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用地规划建设条件》(业务编号:GC-(2008)0153)的要求:即容积率≤2.0、建设密度≤40%、建设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并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8]85号)的规定,该建设用地工业项目的容积率≥0.7、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2、行业要求及代码:汽车电子产品(燃油喷射电控装置、汽车行驶监控记录仪、音频、视频设备及导航系统等)及其关键零部件行业代码:3725。
3、竞买人资格要求:汽车电子产品(燃油喷射电控装置、汽车行驶监控记录仪、音频、视频设备及导航系统等)及其关键零部件行业的研究、生产、销售资格的公司或企业。
4、投资强度:≥3105元/平方米。
5、环境保护要求:按照市环保局中环建登(2008)06040执行。
6、绿地率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8、建设期限要求:动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竣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080日内。
三、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
挂牌竞投起始价为4,933,594元(即约25.6万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50,000元。
四、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竞投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第3期相应出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1月13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五、地价款支付方式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分三期支付完毕:
第一期:成交之日起5天内支付总成交地价款的30%;
第二期:成交之日起10天内支付总成交地价款的30%;
第三期:成交之日起20天支付完剩余成交地价款。(保证金结转该期地价款)
地价款支付期限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支付期限则相应顺延。
六、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缴交总成交地价款3%的出让契税及2%的出让业务费,竞得人还需支付耕地占用税449,677元(以收费单位核定为准)。
七、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竞得人付清总成交地价款之日起10天内,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规定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竞得人将成交地价款及出让业务费支付完毕,并确认土地交付后,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八、接受挂牌竞买报价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起始时间:2008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
截止时间:2009年1月14日上午11时整
九、竞买报价申请地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4室(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缴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同时必须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报价申请并经确认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报价申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的,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确定为竞得人。
十一、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下午3时整。符合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于2009年1月14日下午2时50分前办理领取竞价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十二、挂牌资料索取地点: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0室
十三、其他: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的相关事项以本挂牌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挂牌文件为准。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房管大楼204室
查询电话:0760-88361902 规划咨询电话:0760-5591111(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0760-85330066转218(赵生)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zsfdc.gov.cn/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307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