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土地出让公告 昌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国土告字(2008)3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昌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编号2008-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各项控制指标
编号 |
位置 |
拟出让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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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8号 |
朱刘街办山水路东 |
200532 |
工业 |
50年 |
500 |
2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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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规划指标、行业准入标准、环境保护指标、土地利用指标分别执行各相关部门控制指标。
二、竞买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挂牌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采取增价方式进行,竞买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最终价高者竞得。
四、报名及有关事宜
1、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月2日16时前,到昌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第一条)。保证金须于2009年1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16时前汇入我局帐户,逾期不再受理。
2、上述地块成交价款中含土地出让金,涉及的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3、挂牌成交后,昌乐县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上述报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完成后,竞得人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成交价款及应缴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我局与竞得人中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已交纳的保证金在5日内不计息退还,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的土地。
4、挂牌地点:昌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窗口。挂牌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9点半至2009年1月4日上午9点半(节假日不休息)。
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6-6239811
联 系 人:郄先生 王女士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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