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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国土挂告字[2008]1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的《国有土地使有权出让规范》,经信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信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土

地面积

(㎡)

土地用途

及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挂  牌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

度及其

整数倍(万元)

20081204

县工业园城北大道南侧宗地

34656.0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0

32%

38%

 

997

997

10

20081205

县工业园水东大道东侧宗地

66666.67

 

工业50年

 

1.2

 

 

35%

35%

1200

560

560

2.0

二、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的办理: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法人符合申请竞买条件的(申请竞买条件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于 2008 12 15 日至  2009 1 7 日(工作日),到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县迎宾馆一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 1 7日止(以信丰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收讫时间为准)。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9  年 1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公开出让的方式、报价方式、时间、地点:

1、20081204号地块是我县2003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0081205号地块是我县2008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两宗地都已经过省人民政府批准。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资格证书》及报价单必须于 2009 1 7 9时至 2009 1 19 日上午 11 时,到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县迎宾馆一楼)交易窗口进行报价或更新报价。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的报价。

四、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必须按照县建设局提供的《规划用地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土地登记和开发建设手续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2、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契税按挂牌成交价的4%的标准由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20081204号地块按赣市国土资字[2008]147号文件标准、20081205号地块按挂牌成交价0.2%的标准分别由竞得人缴纳。

五、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前30分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必须要有已经提交有效的报价单),应当从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09 1 7日前到信丰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国土大厦一楼)购买,工本费600元/每宗。

           七、出让人及其联系方式

                   出让人: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信丰县俯前路01号

联系人:刘先生、邱先生、付先生

开户名:信丰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开户行:工行信丰支行营业部

帐号:1510201029000025958(土地竞买保证金)

       联系电话:0797-3338611              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