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土地出让公告(2008第2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桂土告字﹝2008﹞第20号
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8D-05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增幅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08D-053 |
桂阳县城效乡火田村 |
城镇住宅 |
2263 |
2.62 |
43.7 |
|
70 |
95 |
95 |
5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的竞买申请与受理,我局授权由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
1、在2008年11月30日前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严重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可到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自即日起至2009年1月14日,到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09年1月1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5日到2009年1月16日上午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该宗地的前期推土、绿化等基础设施投入费用,申请人在竞买申请该宗地时必须与该宗地的原权属人城郊乡人民政府达成该宗地的前期投入补偿协议,凭协议参与报名。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确定竞得人后:①竞得人应当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违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四)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 胡四良
联系地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107号
联系电话:0735-4433294
开户单位:桂阳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行:中国银行桂阳支行
账 号:16074508091001
桂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