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阳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 依据“招拍挂”方案,我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G(2008)11号 |
兴 国 镇
太 垴 村 |
20000.0 |
工 业 |
50年 |
1.0 |
40.0% |
25.0% |
40.0 |
G(2008)12号 |
阳新县韦源口镇棋盘村、黄桑口镇三洲村 |
54009.0 |
工 业 |
50年 |
0.8 |
40.0% |
20.0% |
100.0 |
G(2008)13号 |
阳新县韦源口镇棋盘村 |
83953.0 |
工 业 |
50年 |
0.8 |
40.0% |
20.0% |
160.0 |
G(2008)14号 |
阳新县韦源口镇棋盘村 |
69452.0 |
工 业 |
50年 |
≤1.2 |
≤45.0% |
≥25.0% |
130.0 |
注:1、以上4幅土地范围内涉及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建筑物、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权利人进行补偿,不计入招拍挂成交价。买受人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全部价款并完成补偿工作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期限为一年。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1日,到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 年 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1日,到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16时。
保证金交纳帐户名:阳新县国库收付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阳新支行
帐号:180300042920002909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09年 1月11日16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阳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地块挂牌时间为:
1、G(2008)11号地块:2009年1月4日 9时至2009年1月13日 14时30分
2、G(2008)12号地块:2009年1月4日 9时至2009年1月13日 15时0分
3、G(2008)13号地块:2009年1月4日 9时至2009年1月13日 15时30分
4、G(2008)14号地块:2009年1月4日 9时至2009年1月13日 16时0分
(以上宗地节假日照常接受报价,具体挂牌截止时间由挂牌主持人现场确定);
七、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61号
联系电话:0714-7313213
联 系 人:费先生 何先生
阳新县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 12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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