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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土地出让公告2008年第21号


安徽省芜湖市土地出让公告2008年第21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国土挂告字[2008] 第21号

 

   芜湖市   人民政府批准,  芜湖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西干路以东、利民东路以南(0821号宗地)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要 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

密度

0821

西干路以东、利民东路以南、弋江南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出让

面积为325403.2

A地块132634.3

 

 

 

日用百货、

饰品配件、

工艺品

≤1.2

<45%

40年

23736

6000

“一次性现状挂牌出让,分三块分期净地交付”,三地块整体出让

B地块117446.7

辅料、

文体娱

乐用品

C地块75322.2

鞋帽、

服装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业市场建设运营商;

2、竞买人在长三角地区建设运营的专业市场不少于8个,其中至少有1个单体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且各专业市场的累计开发土地面积不少于1500亩、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3、竞买人已建设运营的专业市场,须获得过省级“五星文明诚信市场”荣誉称号,且须有三个以上获得“全国百强专业市场”荣誉称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  年 12 16  日至 2009 1 16 日,到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8 12 16 日至 2009 1 16日,到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9 1 16 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9 1 16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09年1月5日8:00时至2009年1月19日17:00时。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3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2个月,分三期实施,其中:A地块20个月内完成,B地块26个月内完成,C地块32个月内完成。总建设工期和各分工期全部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出让金分三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30%;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35%;第三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各地块分别在其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3810万元可冲抵第一期土地出让金,767万元可冲抵第二期土地出让金,473万元可冲抵第三期土地出让金,剩余95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则工期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到期不能完工,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全部无条件扣除。

(六)建筑物销售:竞得人在该地块上建设的建筑物,达到预售条件后,可销售其中的35%;其余65%建筑物,须在达到预售条件5年且市场培育成熟后,由竞得人与弋江区人民政府协商决定是否销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