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土地出让公告 兴 国 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国土告字[2008] 18 号
经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埠头乡圩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项目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m2/宗地) |
容积率 |
高度(m) |
规划
用途 |
挂牌起
始价
(元/m2) |
竞买保证金
(万元/宗地) |
土地开发
程度 |
出让
年限 |
A4-A14、A16-A22
B1-B6、B9-B19 |
120 |
<3.0 |
≤18 |
住宅 |
900 |
2 |
按现状 |
70 |
A15 |
180 |
注:A4-A14、A16-A22、 B1-B6、B9-B19共43宗土地,土地面积均为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保留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1日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报名资料费200元/宗地,领取有关资料,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均为2009年1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09年1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挂牌时间均为2009年1月4日9时至2009年1月13日15:0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单位: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97-5322707
单位: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兴国县潋江大道198号(中心花园旁)
联系电话:0797-5308856
开户单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兴国分行
帐号:2860000103100000077
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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