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2008-30号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 牌 公 告
霍国土挂[2008]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位于县内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宗 地 编 号 |
A-2008-30-1 |
A-2008-30-2 |
A-2008-30-3 |
座 落 |
衡山镇文峰南路西侧、安居小区商住楼南侧 |
衡山镇南岳东路南侧、安居工程第20车库 |
与儿街镇连新塘东侧 |
土地面积(m2) |
61.608 |
5.89 |
1234.50 |
容 积 率 |
≤2.0 |
-- |
≤1.5 |
建 筑 密 度 |
-- |
-- |
≤35% |
绿 地 率 |
-- |
-- |
≥30% |
规 划 用 途 |
商业、住宅 |
居住 |
居住 |
土地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0年 |
地 块 现 状 |
生 地 |
出让起价(万元) |
3.73 |
0.378 |
33.9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0 |
0.10 |
15.00 |
每次加价幅不低于(万元) |
0.20 |
0.05 |
2.0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竟买。
三、挂牌要求
1、本次挂牌涉及到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拆迁安置补偿。挂牌成交价含土地出让、收储业务费,土地变更登记、评估、勘测等其它土地规费和契税由竞得者自行负责。
2、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挂牌成交时抵交土地价款,余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如若不能按时付清,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书,法人竞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能参加竞买。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1月5日16:30时为咨询、现场考察报名、缴纳保证金阶段(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霍山县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314055009026417036或霍山县农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45001040005177);2009年1月5日16:30—17:00为资格审查阶段;2009年1月15日下午16:00时报价结束。在挂牌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将在霍山县招投标中心对该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
挂牌地点:霍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对面)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迎驾大道西段)
报名地点:霍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0564-5038796、5038797、5020772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