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土地出让公告(朝国土资告字[2008]14号) 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朝国土资告字[2008]14号
经朝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容积率 |
层高 |
2008-22 |
榆树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 |
233190.96 |
255700.0 |
商业 |
40 |
1.1 |
2-6 |
城镇住宅 |
70 |
2008-23 |
孟克村、东三家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 |
46845.95 |
76146.75 |
商业 |
40 |
1.6 |
2-6 |
城镇住宅 |
70 |
2008-24 |
辽河街与淮河路交汇处西南角(原县羊毛衫厂)建设用地 |
17621.56 |
33549.6 |
商业 |
40 |
1.9 |
2-6 |
城镇住宅 |
70 |
2008-25 |
珠江路小学东侧(珠江源小区)建设用地 |
4626.06 |
6841.3 |
商业 |
40 |
1.5 |
1-6 |
城镇住宅 |
70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行业
类别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控制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
建筑系数
(≧%) |
行政办工生活用地比例
(≤%) |
绿地率
(≤%) |
工2008-7 |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539.37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工业 |
50 |
1815 |
0.7 |
50 |
7.0 |
20 |
土地使用条件详见朝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 12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到朝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大街三段书香欣苑A座1204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1月11日,到朝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朝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大街三段书香欣苑A座1201房间)。
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4日8时至2009年1月1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身份参加的须提供身份证影印件)。
八、联系方式
地址:朝阳大街三段书香欣苑A座1204房间
联系电话:(0421)2659056
联系人:关巍 袁丽娟
传真电话:(0421)2659056
邮政编码:122000
朝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