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土工挂字[2008]4号
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 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准入产业类别 |
环保指标 |
规划条件 |
投资强度 (万元人民币/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G08-071号 |
东邻西王楼行政村耕地,西邻付海行政村耕地、徐罡屯行政村耕地,南邻徐罡屯行政村耕地、西王楼行政村耕地,北邻付海行政村耕地 |
198970 |
工业 |
50年 |
燃煤发电项目 |
符合菏环函[2008]145号要求 |
≥0.8 |
≥35% |
≤15% |
≥2250 |
4100 |
820 |
1、竞得人应自土地成交之日起在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试行意见》(菏政发[2008]11号)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业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报批。
2、建设时间:自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建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有特殊规定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1月14日,到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1月14日到中华东路659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牡丹区分局;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5日9时至2009年1月16日16时;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0-5163299
联 系 人:焦何亭 王先明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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