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莘国土告字【2008】18 号
经莘县人民政府批准,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其他
事项 |
2008-37 |
建设路
北段两侧 |
8641.39 |
商业
用地 |
四十年 |
≤0.87 |
≤23% |
≧30% |
50 |
240 |
其他详见莘县建设局(2008)规条字第(039)号规划设计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买人可连续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宗地为现状出让,出让价款为政府土地纯收益,不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价款。其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元月10日(2009年元月1、2、3日休假),到莘县国土资源局交易所(莘县政府街013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元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元月1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如报名竞买人数满足法定人数(三名),采取拍卖方式供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元月11日10时在莘县国土资源局多功能厅举行;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9年元月11日8时至2009年元月20日16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元月18日16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地址:莘县政府街013号
联系电话:0635-7327707
联 系 人:王先生
开户单位:莘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莘县支行
帐 号:37001857808050000847
莘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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