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土地出让公告 宝清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宝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GP2008—0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GP2008—014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买增幅(万元) |
土地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规模
(平方米) |
GP2008—
014号地块 |
站前路北、铁路干线以东 |
50000 |
工业 |
0.14 |
0.06 |
7000 |
50年 |
100 |
5 |
4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该宗地50000平方米,由竞买人并严格按宝清县城乡规划局宝清镇宝区F-01块用地设计条件施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9日(公休日不休息),到宝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9日(公休日不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宝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受理。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9日16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宝清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2008年12月2日8时至2008年12月11日16时(公休日不休息)。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竞得挂牌文件出让土地,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宝清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469—5419589 13351048589
联系 人:赵振平
开户单位:宝清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 :东城信用社
帐 号 :780370166000000044
宝清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