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临沭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土地座落 |
出让
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履 约
保证金
(万元) |
2008-72 |
石门镇驻地,东至永康路、南至石门镇后石门居土地、西至石门镇政府家属院、北至青年路。 |
4441.5 |
工
业 |
三
十 |
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5%;绿地率不大于15%。 |
30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成套文件。
特别说明事项:(1)竞买人三家以上(含三家)时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家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2)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部付清。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土地,外部条件(道路、水、电、讯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但无正当理由拖欠政府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拍卖方式出让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出让时设有保留价,拍卖过程中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挂牌出让定于2009年1月8日上午9时至1月17日上午11时;
公开出让地点: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招标拍卖交易大厅(沭新东街32号)。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需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信证明,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5日上午11时前到临沭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索取有关材料,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经本局财务科验资划到指定帐户后方可办理竞买报名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出让地块现场踏勘时间
出让人将根据申请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包括有关部门征收的与土地使用相关的各项税费
联 系 人: 王维民 张海鸥
联系电话: 0539—6219068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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