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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土地出让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土地出让公告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黎国土告字乡镇[2008]05号

    经黎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黎川县土地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熊村镇新区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土地座落在熊村至坊坪公路边,地块编号为乡镇GP200805号,土地总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现状供地 (详见出让地块示意图),挂牌起始价24.7万元。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层高四层;建筑限高12米。

二、交易机构及挂牌地点:

   黎川县土地交易中心。地点:黎川县邮政大楼二楼收费大厅交易大厅。资料索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08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揭牌时间:2008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

三、出让方式:

    本次挂牌采取填写报价单方式进行,未设保底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最后取得的土地价格不含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拨地定桩服务费和相关税费。

四、相关参考条件:

    建筑应符合黎川县熊村镇总体规划和黎国土告字乡镇[2008]05号出让地块相关说明要求,具体建筑红线以熊村镇国土所和乡镇规划股放线为准。

五、竞买人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参加竞买时应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资料费伍佰元 (概不退还)和竞买保证金的,在2008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到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3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未中标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但不计息。中标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同时转为土地出让金,剩下的土地出让金必须在30天内交清。

    4、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不迟于2008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届时保证金未到账的,竞买无效。

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

   本地块挂牌起始价:24.7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以上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为准。

   3、黎川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13979472291   联系人:陶筱萍  开户单位:黎川县财政局    帐号:35710104000954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黎川县支行营业部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