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出让公示2008第019 武汉市新洲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示
2008第019号
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公开的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P019号地块原用地单位为新洲区气象局,土地使用证编号为86年清理补发老证,地块位于邾城街农科所,公示面积为114.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出让价格为5.5万元,其中出让金为2.2万元。土地转让补偿费为3.3万元,意向用地者为王凤英。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地址:武汉市新洲区衡州大街
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7-89358537 联系人:刘能英
四、办理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过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然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我局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