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岛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青土资房告字(2008)207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行业准入条件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挂牌起始价土地单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非生产性用地比率 |
QDCYG-2008-29-1 |
城阳区春城路北、古庙变电站以南 |
792 |
工业用地 |
>1.0 |
35%-50% |
≤7% |
50 |
机械加工
项目 |
≥200 |
345 |
5 |
QDCYG-2008-29-2 |
城阳区夏庄街道华仙路北侧 |
16075 |
工业用地 |
>0.8 |
35%-45% |
≤7% |
50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 |
≥200 |
315 |
100 |
QDCYG-2008-29-3 |
城阳区棘洪滩街道204国道北侧、青大8号路东侧 |
14554 |
工业用地 |
≥1.0 |
35%-45% |
≤7% |
50 |
纸箱制造
项目 |
≥200 |
293 |
85 |
注: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为准。
本次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在城阳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按《挂牌须知》中的相关规定直接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城阳区工商注册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境外的企业60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将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明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19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办公楼101房间)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8日至1月19日期间9:00-11:30和13:30-16:00,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办公楼101房间)向城阳国土资源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将在2009年1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挂牌截止日前在城阳国土资源分局101房间,挂牌截止日在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城阳区国税局南侧)二楼的土地矿产交易大厅。
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8日9时至2009年1月22日9: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以支票或汇票的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挂牌成交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其他税费。
(四)给付成交价款的方式及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南
联系电话:0532-87868971
联 系 人:唐凤 马琳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