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地出让公告 挂牌公告
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出让单价(元/m2) |
竟买保证金(万元) |
033 |
土左旗沙尔沁乡一键房村 |
200108.3 |
工业 |
不小于0.6 |
不小于28% |
50 |
87 |
10 |
034 |
土左旗沙尔沁乡沙尔沁村 |
46690 |
工业 |
不小于0.5 |
不小于28% |
50 |
87 |
10 |
035 |
土左旗沙尔沁乡沙尔沁村 |
53915 |
工业 |
不小于0.5 |
不小于28% |
50 |
87 |
10 |
036 |
土左旗沙尔沁乡沙尔沁村 |
96370 |
工业 |
不小于0.5 |
不小于28% |
50 |
87 |
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应当(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竟得原则确定竟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9日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9日至2008年12月29日,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竟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上午九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竟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确认其竟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08年12月19日九时至2008年12月29日十时止,挂牌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竟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的,转入现场继续竟价,通过现场竟价确定竟得人。
(二)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该二宗地地上附属物、附着物价格另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土资源局三楼
联系电话:0471-8152013 传真:0471-8152009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