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土地出让公告(惠东地交(告)字(2008)31号)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挂牌转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地块位于港口东山海,土地面积40,000平方米,为住宅旅游、商业综合用地。土地剩余年限38年。
二、挂牌起始价152万元人民币,重复报价增价幅度不少于1万元。
三、成交地价款自挂牌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保证金转为地价款。土地挂牌、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包括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原征用土地遗留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五、有意竞买者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08年1月5日17时30分前到本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截止时间至2009年1月6日16时止。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52万元并提交《竞买须知》要求的有关材料。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本中心联系。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镇建设路78号国土资源局三楼
联 系 人:林玉艳
联 系 电 话:0752-8837226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