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土地出让公告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寿国土告字[2008]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寿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寿宁县鳌阳镇东部新区、寿宁县武曲镇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 元) |
竞买保证金(万 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2008-
G020 |
寿宁县鳌阳镇东部新区 |
18587 |
商住(其中宾馆用地5333㎡) |
≤5.5 |
≤65% |
10% |
商业40年、住宅用地
70年 |
1700 |
340 |
2008-
G021 |
寿宁县武曲镇新兴街 |
425.2 |
住宅 |
≤4.56 |
≤83% |
≥20% |
70年 |
20 |
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其中2008-G020宗地要求竞买人在报名前须提供符合寿宁县鳌阳镇东部新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的设计方案,并经寿宁县规划委员会的审定。竞买人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得土地后应在本县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2008-G020宗地的有意向参与竞买人,须在2009年元月15日提供符合寿宁县鳌阳镇东部新区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的设计方案。并经规划委员会审定后通知其意向参与竞得人是否具备资格报名。
四、2008-G020宗地其中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要求建设三星级宾馆,达到四星级规模,建设宾馆保证金需交500万元,待宾馆工程动工时返还200万元,主体工程过半时返还200万元,余下100万元在主体工程封顶时返还,宾馆投资规模达到4000万元以上。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01月19日,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3日至 2009年01月19日,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01月19日16时(双休日照常上班)。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0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72号,本宗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01月12日8时至2009年01月21日16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二)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5525773 15859335766
联系人:王先生
开户单位:寿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号:27010104000270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号:100061327710018888
寿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