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告字[2008] 11号)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资告字[2008] 11号
经平阴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原平阴县公路局孔村公路站、孝直公路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2008-11-A |
孔村镇一0五国道路西 |
1-660.77 2-627.88 3-629.66 |
金融商业用地 |
40年 |
≥2 |
≤20% |
≥35% |
4 |
1-14 2-14 3-12 |
1或其整倍数 |
2008-11-B |
孝直镇一0五国道东侧 |
1-205.06 2-190.42 3-189.66 4-188.9 5-188.14 6-188.14 |
金融商业用地 |
40年 |
≥2 |
≤20% |
≥35% |
2 |
1-9.5 2-7 3-7 4-7 5-7 6-8 |
0.5或其整倍数 |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月12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平阴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平阴县国土大厦508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16时,以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3日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9时,地点为:平阴县国土大厦九楼会议室。竞买人达不到三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至2009年1月23日,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相应向后延至2009年1月21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16时,以到帐为准。地点为:平阴县国土大厦508室。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报价形式;
2、具体出让面积按规划实际用途、面积计算,土地登记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3、竞买人自行勘踏现场,该宗土地的交地条件为现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除和处置;
4、竞得人如拍卖成交需在2009年1月19日前交清土地总价款并交纳佣金和契税,竞得人如挂牌成交需在2009年2月2日前交清土地总价款并交纳佣金和契税。成交价款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登记费和开发过程中的政府部门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税费。
5、竞得人违约保证金不退回,并承担成交价款20%的违约责任;
6、未成交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大厦 508室)
电 话:0531-87854170 87854178
联系人:刘忠、尹芳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