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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告字[2008] 11号)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平国土资告字[2008] 11号)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资告字[2008] 11

 

经平阴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原平阴县公路局孔村公路站、孝直公路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2008-11-A
孔村镇一0五国道路西
1-660.77
2-627.88
3-629.66
金融商业用地
40年
≥2
≤20%
≥35%
4
1-14
2-14
3-12
1或其整倍数
2008-11-B
孝直镇一0五国道东侧
1-205.06
2-190.42
3-189.66
4-188.9
5-188.14
6-188.14
金融商业用地
40年
≥2
≤20%
≥35%
2
1-9.5
2-7
3-7
4-7
5-7
6-8
0.5或其整倍数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月12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平阴县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平阴县国土大厦508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16时,以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3日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9时,地点为:平阴县国土大厦九楼会议室。竞买人达不到三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至2009年1月23日,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相应向后延至2009年1月21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16时,以到帐为准。地点为:平阴县国土大厦508室。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报价形式;

2、具体出让面积按规划实际用途、面积计算,土地登记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3、竞买人自行勘踏现场,该宗土地的交地条件为现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的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除和处置;

4、竞得人如拍卖成交需在2009年1月19日前交清土地总价款并交纳佣金和契税,竞得人如挂牌成交需在2009年2月2日前交清土地总价款并交纳佣金和契税。成交价款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登记费和开发过程中的政府部门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税费。

5、竞得人违约保证金不退回,并承担成交价款20%的违约责任;

6、未成交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大厦 508室)

电  话:0531-87854170    87854178

联系人:刘忠、尹芳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