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土地出让公告(国土资告字[2008]40号) 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土资告字[2008]040号
经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大庆高新区
主体区 |
工业 |
50000 |
≥0.7 |
50 |
850 |
170 |
30 |
2 |
大庆高新区
产业三区 |
工业 |
18035 |
≥0.7 |
50 |
306.6 |
60 |
15 |
3 |
大庆高新区
产业三区 |
工业 |
30587 |
≥0.7 |
50 |
562.8 |
120 |
2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止,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2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3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管委会4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交齐。
联系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何德良、逄显志 联系电话:6283415
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