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土地出让公告 巨 野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巨国土资告字[2008]2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使用条件: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参考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8-16 |
327国道南
规划人民路北
固堆路西 |
128385
平方米 |
住宅兼容
商业 |
≤1.8 |
≤30% |
≥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33万元/亩
|
3000万元 |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 公开出让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有意竞买者可在2008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2009年1月15日下午5时到巨野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并报名。报名保证金需在1月15日下午5:00前打入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巨野县土地储备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账号:1609002629200146477;之后带银行现金交款单(或进账单)到国土资源局北楼土地储备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提交如下材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截止日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 公开出让方式、时间及地点:
1、竞买申请人为三人或三人以上时,采用拍卖方式进行。拍卖会定于2009年1月17日上午十时在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2、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人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09年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09年2月3日下午5时在巨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挂牌。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地块以净地公开出让。需回迁安置被拆迁户住宅面积60000平方米左右,回迁均价为1000元/平方米。回迁商业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回迁均价(1-2)层2190元/平方米。回迁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及口头竞买申请。
其他事项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本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以出让文件为准,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0— 8162056
联系人:王先生 伊先生
巨野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