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胶南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土告字(2008)第21号
经胶南市人民政府批准,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土地)
(万元) |
挂牌出让起始价
(土地)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水城”内大卢河西侧、滨海大道南侧 |
38862 |
商住 |
<4.52 |
<41% |
>20% |
50 |
1200 |
5990 |
2 |
市珠海中路13号 |
5833 |
商住 |
<3.0 |
<37% |
>21% |
50 |
230 |
1125 |
注:挂牌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 、1号地块已建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已建建筑物评估总价为11000万元。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除缴纳土地成交价款外,还须缴纳已建建筑物的评估总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1月21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阳光大厦四楼)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2月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期限:2009年1月14日9:00至2009年2月2日11:00。
挂牌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阳光大厦四楼)。
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踏勘时间: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9:00;集合地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阳光大厦四楼)。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自然人竞得土地后,拟以新公司名义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同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须是竞得人本人)。
(四)1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交纳土地成交价款的20%(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金),剩余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和已建建筑物评估总价之和)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部交清;2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交纳成交价款的20%(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金),剩余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部交清。
(五)成交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税费。
(六) 竞买人报名时如借用其他单位支票(须持支票拥有单位出具的借用证明),同时应携带竞买人本单位财务印鉴。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电话:0532—85166759
联 系 人:李丽红 管芳
胶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