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土地出让公告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履约保证金 |
GP2008-021 |
兴宁市福兴镇锦华村兴将公路侧 |
35816.8㎡ |
住宅 |
70年 |
<2.0 |
﹤30% |
﹥30% |
488元/㎡ |
10元/㎡ |
174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5日,自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3时~5时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八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时间与地点:申请人可以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13日16时向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并进行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6时前)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15日16时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八楼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
联系人:钟先生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