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鹤山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使用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保留价
(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面积 |
土地用途 |
HDG2008-0015号 |
宅梧镇清河路 |
1395.8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2.3 |
≤46% |
70 |
5 |
298701 |
2 |
HDG2008-0017号 |
龙口镇兴龙工业区 |
2586.3 |
工业用地 |
2.4 |
0.8 |
50 |
5 |
527605 |
2 |
HDG2008-0037号 |
共和镇德和路 |
9293.3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2.6 |
≤40% |
70 |
30 |
3048202 |
5 |
HDG2008-0038号 |
共和镇铁岗管理区 |
377.3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6 |
1 |
70 |
5 |
278447 |
2 |
HDG2008-0039号 |
共和镇铁岗管理区 |
280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6 |
1 |
70 |
5 |
206640 |
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8日后到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大厅获取资料,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7日9时至2009年1月20日10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中心将在2009年1月20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鹤山市国土资源局大厅;地块挂牌竞价时间为:2009年1月7日9时至2009年1月20日10时;
五、其他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我中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镇裕民路38号
联系电话:0750-8802668
联 系 人:李生、黄生
开户单位:鹤山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山市支行
帐 号:44001670701051240100
鹤山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200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