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土地出让公告(2008-8) 峡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8号土地)
峡国土出让公告字【2008】8号
经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12月19日峡府字【2008】105号批复),峡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2008-8号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使用要求
1、基本情况:2008—8号土地位于工业七路以南,附属一路以西,征地面积15亩,使用面积12.31亩,道路分摊面积2.69亩。
2、使用要求:该宗地投资强度须大于66万元每亩。受让人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土地,宗地建设项目按约定日期一年内必须动工,二年内必须建成投入使用。
二、规划要求
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小于12米,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占地不超过7%。
3、建筑后退红线:后退工业七路红线5米,后退附属一路红线5米。东、西向除满足侧距要求,还需满足消防要求,南北向必须满足1:1间距。
4、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三、挂牌起始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挂牌不设保留价,挂牌成交价含土地出让金、契税、国土部门用地报批费用。本宗土地挂牌起始价为102.4192万元,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报名资料费200元。
四、竞价人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均可报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1月16日16时,到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9年 1月16 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08年10月19日10: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8日9:30时至2009年1 月19 日11 :00
七、其他需要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峡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峡江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6——3696227、3672386
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
开户单位:峡江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峡江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36001456010050001326
峡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