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07年10月至11月期间,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了津滨港(挂)2007-054、055、056号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对上述地块缴纳土地出让金期限及工期要求调整如下: 1、津滨港(挂)2007-054号地块 津滨港(挂)2007-054号土地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开工,于2009年8月20日前完成建筑外檐装修及外部景观并实施临时绿化。
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调整为2009年1月31日前。 2、津滨港(挂)2007-055号地块 津滨港(挂)2007-055号土地A地块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开工,于2009年8月20日前竣工。B地块应自2008年12月4日起两年内开工,建设周期为两年。 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调整为2009年1月31日前。 3、津滨港(挂)2007-056号地块 津滨港(挂)2007-056号土地A、B地块应于2009年1月10日前开工。A地块于2009年3月15日前地下工程达到±0.0,主体开始施工,于2009年6月15日前完成主体封顶,于2009年8月20日前竣工,并完成周围景观及配套工程,应具备餐饮、会议的使用功能,B地块于2009年8月20日前应建成50个以上的游艇泊位;C1、C2地块应于2009年6月30日前开工,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总投资额的20%以上,于2010年12月31日前竣工;D地块应自2008年12月5日起两年内开工,建设周期为三年。 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调整为2009年1月31日前。 现将上述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按规定为上述地块原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滨海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