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土地出让公告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地挂牌告字[2008]08号
经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挂牌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灵地(挂)字[2008]20号 |
灵武电厂西侧 |
43386 |
商业 |
____ |
____ |
____ |
40 |
140 |
灵地(挂)字[2008]21号 |
宁东黎黄
公路南侧 |
5000 |
商业 |
____ |
____ |
35% |
40 |
75 |
灵地(挂)字[2008]22号 |
天马冶炼厂北侧 |
14854 |
工业 |
1.2 |
28% |
30% |
50 |
50 |
灵地(挂)字[2008]23号 |
307国道北侧 |
191133 |
商业 |
1.0 |
30% |
35% |
40 |
8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16日,到灵武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18日到灵武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9年1月18日16时(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2009年1月5日9时至1月20日16时。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武市国土资源局(灵州大道北侧)。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宗地土地面积最终以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实际测量为准。
(二)挂牌宗地必须符合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具体建设指标及相关要求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1-4513276
联系人:杨明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