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黄土交易告字[2008]34号) 黄土交易告字[2008]34号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和武警黄石市支队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G(2008)47号 |
黄石港区后河里74号 |
6258.98 |
商业
住宅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5.1 |
﹤38% |
﹥25% |
500 |
G(2008)48号 |
花园路19号 |
7675.88 |
住宅 |
≤3.0 |
≤25% |
≥30% |
300 |
G(2008)47、48号地块按土地利用现状出让,涉及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及地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事宜由该地块的买受人与武警黄石市支队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G(2008)48号地块有关详细规划条件见黄规控[2008]第004号文本。
二、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此前在黄石市城区(含开发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目前仍没有签订出让合同或虽已签订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参与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参加G(2008)47、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需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石市支队审查合格后方可到我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三、本次挂牌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1月12日16时,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09年1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通知书》。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石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10时至2009年
1月14日16:30。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颐阳路593号)
联系电话:0714-6240296
联系人:段先生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0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