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08年第9期) 广西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8年第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横县人民政府批准,横县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A:横县石塘镇横岗垌住宅小区若干宗土地,每宗土地面积约8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标的B:横县平马镇住宅小区若干宗土地,每宗土地面积约8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标的C:横县校椅镇东圩住宅小区,每小宗土地面积约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其他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拍卖参考价及竞买保证金
拍卖参考价:标的A:8万元/宗;标的B:6—9万元/宗;
标的C:10—20万元/宗;
竞买保证金: 2万元/宗(竞买保证金以报名前汇到指定账户为准)。
成交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本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必须递交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拍卖出让有关事项
1、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最高应价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2、拍卖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横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月13日上午9时止;
4、报名地点:横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中心。
5、特别说明: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如到期拍卖不成交,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抵折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价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1月23日下午4时止。有意竞买者,须在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提出竞买申请,并缴入相应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五、竞买申请及资料索取
有意参加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月13日上午9时止,个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到横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领取有关拍卖资料。
六、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gxhx.gov.cn (广西横县政务网)
七、横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横县横州镇宝华西路5号
联系电话(传真):0771-7234198
联系人:苏星佩 、闭冬红
开户单位:横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开户行:横州信用社;
账 号:108212010100074885;
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