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土地出让公告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国土资告字[2008]25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东至县昭潭镇永丰林业站、葛公镇洪方供销社(部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
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层数 |
1 |
昭潭镇永丰林业站 |
昭潭镇永丰村 |
640.97 |
居住 |
70 |
10 |
2 |
1.2 |
50% |
|
2 |
葛公镇洪方供销社 |
葛公镇合义村 |
944.79 |
商住 |
商业40
居住70 |
40.6 |
8 |
1.6 |
30% |
四层以下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均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3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3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年1月14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厅进行,本次拍卖按地块编号顺序依次拍卖。
七、联系电话:0566-7011551 联系人:夏先生 钱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493553487008095001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