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土地出让公告 新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新国土资告[2008]0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编 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起叫价(万元) |
增 价 幅 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建筑 层数 |
建筑限高(M) |
2008-07# |
新宁县大兴西路(崀山实验学校前侧) |
1070.4 |
商业、住宅 |
50年 |
4 |
15.4 |
304 |
叁万元或其整数倍 |
60 |
2008-08# |
新宁县大兴西路(崀山实验学校前侧) |
1024 |
商业、 住宅 |
50年 |
4 |
15.4 |
291 |
叁万元或其整数倍 |
60 |
2008-09# |
新宁县大兴西路(崀山实验学校前侧) |
1152 |
商业、 住宅 |
50年 |
4 |
15.4 |
327.2 |
叁万元或其整数倍 |
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14日,到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14日16时前到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14日16时至18时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09年1月15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或另行通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土地为现状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及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2、成交价款即为竞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含本次取得土地的有关税费。因该次土地出让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竞得人负责。
3、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
4、拍卖标的物由申请人自行踏勘,我局不再组织前往。
5、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新宁县国土资源局全权委托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6、报名、拍卖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64号
联系电话:13908428773 13873913628 0739-6533657 0739-6532353
联 系 人: 罗先生 张先生 殷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新宁县财政局国库股预算外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宁支行
帐 号:1906020409024919117
新宁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