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出让土地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土地级别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格 (万元) |
1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临淄区金岭镇刘辛村 |
81417 |
铁路用地 |
乡镇一类 |
50 |
3020.57 |
本公示期限为5天,如对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有异议,请在本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形式提出,本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局将对以上宗地按协议方式供地。 联系电话:05337216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