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第21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金东新城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法明街东侧
金园路以北 |
27976 |
办公 |
1.3-1.8 |
≤30% |
≥30% |
40年 |
900 |
1500 |
※本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保留价),确定竞得人的具体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该宗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2月10日,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2月10日16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0日15时。
六、挂牌时间: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2月12日 15时止,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成交后,必须当场签订确认书和出让合同(请受让人携带印章)。本次出让活动由金华市公信公证处公证。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20%转为合同定金。在付清全部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七、出让金缴纳要求: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网址: 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 82176813
联系人: 刘东来 邵丽清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市府支行
帐号:13074273000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