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对2008—17号、2008—32 号、2008—38号、2008—48、2008—49号宗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及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其他规划事项 |
2008-17 |
卫育路以东、水城中学对过 |
2943 |
住宅
70年 |
不大于0.93 |
不大于
21% |
260 |
260 |
详见聊城市规划局(2007)规条字第(49)号规划设计条件 |
2008-32 |
振兴路以北、新水河以东 |
40426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不大于
1.6 |
不大于
25% |
5000 |
5000 |
详见聊城市规划局(2008)规条字第(17)号规划设计条件 |
2008-38 |
卫育路以东、财干路以北 |
23231 |
住宅
70年 |
不大于1.6
不小于1.2 |
不大于
20% |
1200 |
1200 |
详见聊规条字(2008年)0008号规划设计条件 |
2008-48 |
花园路以西、市水利工程总公司以南 |
3059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不大于3.6
不小于1.4 |
不大于
37% |
580 |
580 |
水利局办公楼以南规划图 |
2008-49 |
东昌路以北、向阳路以东 |
1030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不大于1.9
不小于1.2 |
不大于
20% |
1850 |
1850 |
详见聊规条字(2008年)00013号规划设计条件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登记 参加竞买者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的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8日到聊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月8日17时之前到达指定帐户。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公开出让方式的确定 在竞买申请期限内,竞买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采取拍卖方式,达不到三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方式将于2009年1月8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转入挂牌后,其他竞买人仍可报名竞买,报名日期截止至2009年1月19日。 五、出让时间、期限、地点 (一)、拍卖方式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09年1月9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聊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期限:2009年1月9日15时至 2009年1月21日10时; 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天8:30—11:30,14:00—17:00; 挂牌截止时间:2009年1月21日上午10时; 挂牌及报价地点:聊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详见2008—17号、2008—32号、2008—38号、2008—48、2008—49号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资料。 七、住宅产业化技术主要内容要求 为提高以下项目住宅产品品质要求,其住宅产业化技术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2008-17号宗地住宅项目必须采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住宅项目部分户型可以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或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住宅项目给水、供电计量表必须出户,并能在户外控制,供暖必须能在室外控制。 2、2008-32号宗地住宅项目必须申报A级住宅性能认定; 3、2008-32号、2008-38号、2008-49号宗地住宅项目必须采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住宅项目宜采用雨水收集、回渗技术;住宅项目部分户型可以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或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住宅项目给水、供电计量表必须出户,并能在户外控制,供暖必须能在室外控制。 4、2008-48号宗地住宅项目可采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住宅项目部分户型可以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或对厨房、卫生间进行一次性成套装修;住宅项目给水、供电计量表必须出户,并能在 户外控制,供暖必须能在室外控制。 八、关于住宅产业化技术主要内容要求的说明 1、本意见书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列入开发合同住宅产业化要求事项。 2、开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意见书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 请批准。 3、开发单位在报批项目规划设计前,应将以上项目提高住宅产品品质的技术保障方案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后,方可办理规划手续。 4、项目竣工后,开发单位应及时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经验收以上所要求内容落实且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九、相关资料的索取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 有关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19日到聊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我们届时将安排竞买人对出让地块进行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踏勘。
报名地点:聊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635)8321995 联系人: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