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西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02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5个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1—表5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1:
地块编号 |
2008045-1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城东新区石棠片,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侧片,人民东路北侧片地块十 |
用地面积 |
用地总面积68005.60平方米(102.0084亩),规划红线总面积50917.61平方米(76.3764亩)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地块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限高数 |
地块十 |
6.0 |
28 |
40 |
26层、80米 |
住宅户型比例 |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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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地块编号 |
2008045-2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城东新区石棠片,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侧片,人民东路北侧片地块十一 |
用地面积 |
用地总面积15637.56平方米(23.4563亩),规划红线总面积11300.27平方米(16.9504亩)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大型超市,含超市式农贸市场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40年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地块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限高数 |
地块十一 |
2.0 |
35 |
35 |
5层、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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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地块编号 |
2008045-3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城东新区石棠片,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侧片,人民东路北侧片地块十三、地块十九、地块二十 |
用地面积 |
用地总面积105629.1平方米(158.4437亩),其中地块十三15675.38平方米、地块十九24147.45平方米、地块二十65806.27平方米;红线面积70725.33平方米(106.088亩),其中地块十三11326.01平方米、地块十九15429.79平方米、地块二十43969.53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地块十三为科教用地(小学)、地块十九为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二十为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40年,住宅70年,科教用地50年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地块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限高数 |
地块十三 |
1.2 |
30 |
35 |
教学楼4层、16米;其他建筑6层 |
地块十九 |
7.0 |
35 |
35 |
33层、100米 |
地块二十 |
6.0 |
28 |
40 |
26层、80米 |
住宅户型比例 |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 |
地块十三由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一年内按玉林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玉规总要字〔2008〕A100号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建成石棠小学,经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无偿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等教育设施移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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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地块编号 |
2008045-4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城东新区石棠片,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侧片,人民东路北侧片地块十五、地块十六 |
用地面积 |
用地总面积85471.42平方米(128.2071亩),其中地块十五58433.89平方米、地块十六27037.53平方米;红线面积68975.92平方米(103.4639亩),其中地块十五50508.31平方米,18467.61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地块十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十六为商服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地块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限高数 |
地块十五 |
6.0 |
28 |
40 |
26层、80米 |
地块十六 |
7.0 |
35 |
35 |
33层、100米 |
住宅户型比例 |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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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地块编号 |
2008045-5 |
土地位置 |
玉林市城东新区石棠片,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侧片,人民东路北侧片地块十四、地块十七、地块十八、 |
用地面积 |
用地总面积42521.4平方米(63.7821亩),其中地块十四23364.55平方米、地块十七8828.03平方米、地块十八10328.82平方米;红线面积25609.3平方米(约38.414亩),其中地块十四17597.89平方米、地块十七4781.33平方米、地块十八3236.08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地块十四为商服用地、地块十七为停车场库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地块十八为停车场库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40年,停车场库用地50年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地块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限高数 |
地块十四 |
2.0 |
35 |
35 |
5层、20米 |
地块十七 |
0.5 |
30 |
35 |
2层、10米 |
地块十八 |
按规划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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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出让地块由出让人负责场地平整,用地范围内的市政公共道路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由玉林市人民政府按规划和受让人的项目建设要求同步投入建设。
2.建设时间:本次出让地块由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并于动工建设起两年内建设竣工。
3.本次出让地块的其他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玉林市规划局管理局出具的玉地规设〔2008〕08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08年11月16日上午9时至2008年11月25日上午10时。挂牌地点设在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见表6。
表6:
地块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2008045-1 |
6121 |
800 |
50 |
2008045-2 |
1410 |
200 |
10 |
2008045-3 |
10033 |
1500 |
80 |
2008045-4 |
8537 |
1000 |
50 |
2008045-5 |
3540 |
500 |
20 |
每一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每一地块的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土地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付清。
五、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在2008年11月23日17时前交纳竞买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六、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2008年11月13日2008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个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办理申请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企业章程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确认的准)、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竞买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 11 月23日。
七、其他
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参加竞买者可在2008年11月13日至挂牌时间截止前(节假日除外),到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咨询和获取相关文图资料。
联系地址:玉林市一环东路62号玉林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玉林市房地产交易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775-2855168 0775-2805304
联 系 人:吕海空 庞凯元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