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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工业园区(潭吉片区)B-3-3#地块

广西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东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位于江平工业园区(潭吉片区)B-3-3#地块,面积4228.16㎡(折合6.3422亩、含公摊面积)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具体建设电力线路器材生产项目,投资强度≥1035万元/公顷,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面积的7%。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化率≤20%,建筑后退红线:东4米、南0米、西0米、北0米。
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成交次日算起,1年内必须进行实际性开发建设、2年内项目竣工投产,否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宗地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对象
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万元/亩,加价幅度为0.5万元/亩·次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
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符合条件者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20日至2009年3月25日,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09年3月12日8时至2009年3月25日12时前 ,到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3月2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报价交易时间:2009年3月12日8时至2009年3月25日15:30的工作时间。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必须于取得竞买资格的同时进行报价,并且该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报出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否则挂牌主持人有权取消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时间到场提出竞买申请的,则按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受理报名及竞买资格审查。
(三)竞得者必须在挂牌成交次日算起15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全部折算为土地出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挂牌人可解除《成交确认书》,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挂牌免收挂牌交易服务费和测绘费;挂牌交易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涉及证书工本费等,由竞得者另行按规定缴纳。
竞得者在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宗地按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建筑施工用电、用水等由竞得者自行办理,涉及费用自行负责,竞得者要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交易文件资料或来人来电咨询。
 
我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辉达国际广场斜对面)
联系电话:0770-7680900  联系人:苏琳  潘国华
 
竞买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兴支行
    号:779101040015252
 
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东兴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防城港市建行东兴新华分理处
账号:45001659474050500459
 
 
东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