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5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和畅路东侧、华庭路西侧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总面积99824.4平方米。其中:地块一位于东侨开发区和畅路东侧、闽东东路北侧,面积5321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年限为四十年;地块二位于东侨开发区和畅路东侧、蓝田路南侧、华庭路西侧,面积4660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批发零售用地)、住宅,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具体位置见示意图)
规划设计条件:地块一为旅馆业用地(按照五星级标准),容积率不大于1.1、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二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具体按宁规条书[2009]3号文件规定)。
三、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成交之日起六十日内缴清。
四、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可在2009年2月21日至3月12日17:30前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等,并填写挂牌申请表,向市国土资源局缴付保证金,办理挂牌报名手续。挂牌竞买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至3月23日(节假日不休,挂牌出让截至时间为17:00)。
有关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请与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林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62625、2956383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