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仑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北、龙潭山路南2宗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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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北、龙潭山路南1#地块 |
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北、龙潭山路南 |
二类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39952.6 |
0.6-2.0 |
20% |
35%-45% |
50 |
≥3240 |
500 |
450 |
2 |
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北、龙潭山路南2#地块 |
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北、龙潭山路南 |
二类工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43532.3 |
1.0-2.0 |
20% |
35%-45% |
50 |
≥2024 |
500 |
450 |
注:工矿仓储地块的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小于7%,且该类设施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地块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均可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在竞得后二个月内须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注册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每公顷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相当于每公顷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币)。
详细资料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和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
三、出让文件购买及资格申请:竞买手续按出让文件规定办理,请于2009年3月12日至2009年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83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并发出竞买通知书。联系电话: 0574-86782468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在提交竞买资格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并收到竞买通知书后,应到出让文件指定的地点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日下午15:00时前。
五、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24日至2009年4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工作时间)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土地利用科(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383室)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时间2009年4月3日下午2:00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