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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福建省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T2008Y10(1)-(3)、T2008Y13、T2008Y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总建筑面积
(㎡)
产业类型
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
出让底价
(元)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履约保证金
T2008Y10(1)
同安工业集中区
28591.19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
28591.19
数控机械制造业
50年
挂牌
(预申请)
8234263
133
按照申请人愿意支付的出让价款的15%确定
T2008Y10(2)
同安工业集中区
28345.14
28345.14
数控机械制造业
8163401
133
T2008Y10(3)
同安工业集中区
14970.86
14970.86
机械设备制造业
4311608
133
T2008Y13
同安区城东工业区
11029.92
11029.92
道路照明设备制造业
3176617
133
T2008Y14
同安区凤南农场
13066.72
13066.72
纸制品业
3763216
9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T2008Y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数控机械制造(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T2008Y10(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数控机械制造(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T2008Y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机械设备制造(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T2008Y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道路照明设备制造(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T2008Y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纸制品制造(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三、 挂牌(预申请)登记时间、受理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4月3日(下称“挂牌(预申请)出让公告期”),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莲岳路156号松柏大厦三楼)购买本次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于挂牌(预申请)出让公告期内的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进行预申请登记,申请人进行登记后,可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洽谈,达成一致的,可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签订《出让意向协议书》,公告期届满若无意向人签订《出让意向协议书》的,则公告期顺延,每10天为一个公告期。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联系电话为:0592-5107708、0592-5107718,查询网址为:http://www.xmtfj.gov.cn/tzweb/index.asp。
四、本次挂牌(预申请)出让的主要程序和确定竞得人的方法等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