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吉林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和投资强度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级别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
出让年限(年) |
产业
类型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5604
-308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继峰项目、南至丙七路、西至丙八街、北至博仁项目用地 |
15929 |
工业用地八级 |
≦45% |
≧0.7 |
﹤20% |
不低于3105元/平方米 |
50 |
汽车
零部件 |
5604
-309
|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丙八街、南至捷达大路、西至丙七街、北至丙七路 |
114503 |
工业用地七级 |
≦45% |
≧0.7 |
﹤20% |
不低于3105元/平方米 |
50 |
汽车
零部件 |
同时,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部[2008]24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但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8日9时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27日至2009年4月8日9时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8日9时。
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4月9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宗地编号5604—308竞买保证金为368万元。
宗地编号5604—309竞买保证金为2639万元。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挂牌时间为2009年3月27日9时至2009年4月10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9年4月10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储备交易大厅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联 系 人:丁先生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