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锦市人民政府批准,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m²) |
出让面积
(m²)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m²) |
出让年限 |
土地等级 |
用地条件 |
容积率 |
绿地率 |
PT2009-1-1 |
长征街北、渤海路东、城北街南、铁路专用线西 |
133306 |
77343 |
商业
住宅 |
≤21195
≤143792 |
40年
70年 |
三级 |
净地 |
≤1.67 |
≥25% |
PT2009-1-2 |
双台子区双兴北路东、东风风街北 |
11390.8 |
11390.8 |
商业
住宅 |
≤1007
≤16008 |
40年
70年 |
二级 |
现状 |
≤1.55 |
≥28% |
二、竞买人范围及竞买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竞买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报价承诺书、资质审查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竞买人提交资料应是A4纸规格。
四、挂牌出让办法: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竞买时限内,分别报价,在挂牌出让截止时,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该宗地竞得人。在交易期间内,同一竞买人可以递增方式多次报价。竞买报价低于底价,竞买无效。
五、付款方式:签订《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付清竞得宗地的成交价款。
六、竞买时间及地点:自2009年3月24日9时起至2009年4月6日15时止。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在盘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后,竞买人于2009年3月10日9时至2009年4月4日15时到盘锦市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或传真竞买申请。
八、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可于2009年3月10日9时起至2009年4月4日15时到盘锦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
本次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以土地交易中心提供的详细资料为准。
盘锦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庆力 黄 岩
电话(传真):0427—283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