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相关
 
 
 ·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河北省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雄国土告字(2009)01号
 
    为加快县城建设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雄县人民政府批准,雄县国土资源局拟对将台路北延段(规划)东侧3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土地位于将台路北延段(规划)东侧,面积共34亩,其中临将台路2.73亩土地规划建设用途为商服,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其余31.27亩土地规划建设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拟出让土地建设容积率多层为小于等于1.7,高层为小于等3.2 ,建筑密度为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具体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公开出让起始价及竞价增价规则:
    本次出让土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42万元,每次报价增加幅度为5万元或其整倍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公告期限及竟买人范围:
    本次出让公告时间为2009年3月12日至2009年3月3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竞买人报名。每宗地竞买报名人少于3个,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报价期限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0日下午四时。竞买报名人为3个或3个以上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符合竞买条件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竞买报名和资料索取:
    有意竞买者请持相关经营执照和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雄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咨询、索取资料、报名,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顶土地出让金,竞买不成保证金退回,不计利息。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土地均为现状土地,请竞买人做好现场勘察,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人: 刘彦宾    张伟
    咨询电话:(0312)5560007    586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