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09G009 |
石碣镇鹤田厦村 |
30582 |
商住 |
70 |
≤2.0 |
≤30% |
9200 |
50 |
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石碣镇人民政府承诺于成交后3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2、2009G009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1800万元人民币。
3、2009G009宗地块的建设工期为2年。项目建成后,石碣镇人民政府优先选择建筑面积不大于9390M2的商品房受让,用于安置补偿。受让方对外销售价低于4050元/M2的,按销售价受让;高于4050元/M2的,按4050元/M2受让。商品房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交付时间为土地出让成交三年内。到期受让方不能按条件交付商品房的,受让方必须每月按未交付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支付15元M2的的补偿给石碣镇人民政府。
4规划建设要求
(一)2009G009地块须按2008-07-01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二)2009G009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4月29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 13日至2009 年4月27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4月28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 9 时至2009年4月29日 15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法院拍卖房产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地价款和相关税费
2009G009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缴付成交价款的50%,两个月内缴付成交价款的30%,三个月内付清。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71539.3元)、耕地占用税(共149589.5元)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付50%)。
4、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日付清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 22489188-232、273
3、联系 人:陈小姐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或
帐 号: |
769902644410388 |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