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4号 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汉国土挂字[2009]4号
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1 |
汉寿县岩汪湖定上 |
5493 |
商业 |
1.5-0.8 |
40%-35% |
20%-15% |
40 |
73 |
145 |
≥7 |
2 |
汉寿县坡头镇 |
17762 |
商业 |
1.5-0.8 |
40%-35% |
20%-15% |
40 |
103 |
516 |
≥26 |
3 |
汉寿县毛家滩乡 |
8400 |
商业 |
1.5-0.8 |
40%-35% |
20%-15% |
40 |
83 |
415 |
≥21 |
4 |
汉寿县龙潭桥乡 |
7759 |
商业 |
1.5-0.8 |
40%-35% |
20%-15% |
40 |
54 |
269 |
≥14 |
备注:地块竞投地价为总价,含地上建构筑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4月7日至5月10日,到汉寿县地产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竞投并缴纳竞投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16:3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投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12日。
2、报价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12日15:30时。申请人须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报价。报价动态由竞价人自行注意,地产交易所不另行通知。
3、报价地点:汉寿县地产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5月12日16: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摘牌成交后当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5日内付清全部余款。付清后3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根据《湖南省契税管理条例》,挂牌期满,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前,还需要到财政部门交纳完契税,才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成交后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和颁证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工商执照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 2009年4月7日起到汉寿县国土资源局报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907361396 13975651909
报名地点: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所
联 系 人:唐毅 金梦君
2009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