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黑龙江省黑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9]2号
经黑河市人民政府批准,黑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09-1 |
机场路西侧,北临幸福大市场,南临黑河啤酒厂 |
33299 |
商住 |
≤2.30 |
商服40
住宅70 |
200 |
2009-3 |
龙源路北侧 |
3521 |
商住 |
≤2.0 |
商服40
住宅70 |
50 |
2009-4 |
龙源路南侧 |
3380 |
商住 |
≤2.0 |
商服40
住宅70 |
50 |
2009-5 |
环城路南侧,南临黑河第五中学,西临市气象局 |
43542 |
商住 |
≤1.5 |
商服40
住宅70 |
180 |
2009-6 |
环城路南侧,南临黑河第五中学 |
24565 |
商住 |
≤1.7 |
商服40
住宅70 |
120 |
2009-7 |
站前大街,火车站北侧 |
7887 |
商住 |
≤1.65 |
商服40
住宅70 |
80 |
以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10时—2009年5月11日9时。如在挂牌时间内无报名者,公告继续有效,挂牌起始时间定为第一个竞买人报名日期,顺延10日后挂牌结束。
四、竞买的申请与办理:竞买申请截止日期为挂牌出让结束前2日,以竞买保证金进入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竞买人应持市国土资源局计财科开出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手续。
五、地点在黑河市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二楼)
六、竞买人须提交以下文件材料:竞买申请书、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资信证明、个人竞买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上须附复印件)
联系人: 李静 马学忠 联系电话:0456—8220671 联系地址:黑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